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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伤医疗期怎么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

添加时间:2019年5月5日 来源: 东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lldls.com/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在工伤医疗期内,受伤员工可以停止工作积极的接受医院治疗,并且可以领取工伤津贴,那么,工伤医疗期怎么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

  王丽华,桂林劳动争议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东莞金诚同达(东莞)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期间处理过大量的交通事故纠纷,从业以来,秉承“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案件质量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积极遵守律师执业操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最大利益。

工伤医疗期怎么算?

  关于医疗期间具体规定,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劳部发[1994]479号)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医疗期限的计算与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以及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两个因素有关,确定医疗期限应同时参照这两个因素。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6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6年4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限是判断用人单位能否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由于我国医疗期限规定得较为复杂,很多人并不清楚医疗期限的长短以及如何计算,所以现实中有不少企业在职工患病时,不考虑职工医疗期限就任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常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职工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工伤职工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需费用,符合条例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王丽华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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